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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实施办法出台

更新时间:2014-05-19

  齐鲁网11月21日讯(记者:东营台 乔宗亮)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卫视《山东新闻联播》报道,《山东省实施〈森林防火条例〉办法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规定,设区的市应修建航空护林飞机临时停机坪和取水点。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全省森林防火期期间,气象部门应制作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,并开展火情卫星遥感监测。在森林内和距森林500米范围内,禁止烧荒、燃放烟花爆竹、吸烟、开山爆破等。违反条例且情节严重的,最高可罚款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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